關于開展全所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的通知
所屬各部門:
綜合辦公室將于2026年5月8日至6月30日開展全所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。清查方案如下:
一、自查階段(2026年5月8日—2026年5月29日)
1、各部門、學科組、野外臺站需指定一名資產清查聯系人,負責轉發、收集、上交本部門盤點表。
2、各部門請篩選出本部門所有人員ARP名下的全部資產,用A4紙打印本部門盤點表一份。部門負責人負責核查本部門全部資產并在盤點表封面簽字。部門內各資產責任人負責清查核對本人ARP名下的全部資產,并依次在盤點表空白處確認簽字。
3、各部門于5月29日前完成本部門資產自查,并請部門負責人、各資產責任人簽字后,將盤點表返回至辦公室513。
二、復查階段(2026年6月1日—2026年6月26日)
資產盤點小組將于2026年6月1日至6月26日集中完成資產清查盤點的復查工作。預計6月底發布年度處置通知。
三、整理階段(2026年6月26日—2026年6月30日)
根據盤點結果,綜合辦公室將進行ARP基礎信息變更等相關工作。
聯系人:劉藝寧?15584201967
綜合辦公室
2026年5月8日
說明:
1、此次清查數據為截止2026年4月30日前入賬的全部固定資產。
2、盤點表內的資產信息不得隨意改動,如有疑義,請另附說明,綜合辦公室將統一辦理。
3、“資產責任人姓名”應為所里在編職工,如是學生等其他身份人員,請變更責任人。
4、如本部門內有無責任人姓名的資產,請自查該資產歸屬并落實責任人。
5、未盡事宜請在“備注”中填寫,或另附“情況說明”。
6、此次清查盤點表將存檔留存,請保持表格用紙整潔、工整。
附表一固定資產盤點表封面
附表二固定資產盤點匯總表模板(空白)
附件下載:
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